聲明|情輕法重個案未解決,毒品防治政策待改革-就憲法法庭「販賣第一級毒品案」判決之聲明

首圖 情輕法重個案未解決,毒品防治政策待改革 —就憲法法庭「販賣第一級毒品案」判決之聲明— 憲法法庭於2023年8月11日,就「販賣第一級毒品案」作成112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,認為販賣、製造、運輸第一級毒品僅能處死刑、無期徒刑的規定過苛部分,應屬違憲;其他部分,大法官則認為無違憲疑慮。對此判決引發之社會關注及修法問題,本會提出三點呼籲,並聲明如下: 本次憲法法庭就存在相同…


發佈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