落實人民團體自治 內政部訂會務輔導辦法 – 民生頭條

首圖 記者:李宥漮 內政部報導 為使人民團體會務運作順利,內政部於(17)日部務會報通過「人民團體會務輔導辦法」草案,訂定會務證明文件的發放方式、會址設置及內部組織規範、各類法定會議召集等輔導團體例行會務程序,如有會務運作困難的團體,也可依此辦法進行限期整理或解散清算,以期符合人民團體的實務需求,打造更符合現代公民社會發展的環境。林右昌表示,新訂的辦法是依照今(112)年2月8日總統修正…


發佈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