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市府:漁民每2年須進行1次體格檢查 以免觸法

首圖 ▲高市府表示,漁民每2年須進行1次體格檢查以免觸法。 自今年11月5日起,服務於長度24公尺以上或經許可從事遠洋漁業漁船之船員,應每2年進行1次體格檢查,未滿18歲之船員,應每年進行1次體格檢查,船員體格檢查不合格者,不得再隨船出海擔任船員,請漁民朋友確實遵守規定,以免觸法。 高市海洋局表示,為保障漁業勞動工作者權益,以及配合國際勞工組織漁撈工作公約(IL…

發佈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