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離婚「房地分別持有」 1理由地價優惠稅率沒了 – 民生頭條 好房網News記者黃芸涵/綜合報導 一位李小姐詢問,前夫將土地贈與給她,而房屋所有權人仍為前夫,她的戶籍一直都設在此處,可不可以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省稅金? 對此,新竹縣稅務局表示,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須符合: 1.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直系親屬於該地設有戶籍登記。 2.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。 3.土地上的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直系親屬所有。 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