買房過戶時間很重要!在「這天」完成少繳1年房屋稅 – 民生頭條

首圖 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/綜合報導 房屋稅每年5月開徵,「納稅義務基準日」則為每年2月末日,由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按當日房屋稅籍資料核定,課稅期間為上一年7月1日起至當年6月30日止,房屋稅納稅義務人負責繳納該筆房屋全年房屋稅,因此,即使在2月末日當日取得房屋,仍負責繳納該筆房屋全年房屋稅。 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舉例,甲君於今年2月27日向乙君以買賣登記取得A屋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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