贈與配偶土地、房屋大不同 未繳「這筆稅」加徵怠報金 – 民生頭條

首圖 好房網News記者黃芸涵/綜合報導 一位民眾詢問,土地贈與給配偶可以向稅務局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,如果將房屋贈與給配偶是不是也可以申請不課徵契稅呢? 對此新竹縣稅務局表示,依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,不動產之買賣、承典、交換、贈與、分割或因佔有而取得所有權者,均應申報繳納契稅。因此,若將房屋贈與給配偶,依照上開條例的規定,贈與人與受贈人應在契約成立之日起30日內申報契稅,並按契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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